這一章我要講的是『植皮手術(Skin Graft)』。
首先,來段輕鬆的前言吧:植皮的歷史。
最早的使用植皮的地方是在印度(西元前2500至3000年),犯罪的人會被處以割鼻的懲罰。沒有鼻子的人不僅難看,還會被人歧視。所以印度人發展出植皮技術以運用在鼻子的重建。
接下來,根據已出土的埃及莎草紙(Ebers Papyrus)記載,古埃及人於西元前1500年利用植皮手術來治療外傷傷口。
19世紀的發展
1817年 Sir Astley Cooper使用病人拇指斷肢的全層皮膚覆蓋到其殘肢傷口上。
然後Bunger於1823年成功利用植皮手術來重建鼻子。
Jacques Louis Reverdin則是在1869年發表pinch graft的成功案例。
Jacques Louis Reverdin |
Ollier |
20世紀的發展
Brown 及McDowell於1942年運用thick split-thickness grafts 來治療燒傷傷口。
1964年,Tanner、Vandeput與Olley使用輾皮機將皮膚切割成格子狀(lattice pattern),並從而發展出將皮膚擴張成12倍面積的技術。
從此以後,植皮躍居為組織重建中最重要的一項手術。也是整形外科醫師必備的一門技巧。